成立背景
2013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要求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切实把0-3岁早期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的准入、从业人员的管理、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制定《广东省婴幼儿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目标,明确要求“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康复指导与服务体系。值此背景下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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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宗旨
本行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令;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理念;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规范从业行为,提高从业水平;搭建会员沟通交流平台;树立自律自强的行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协调与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
主要职能
按照《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章程》规定,开展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的行业发展工作,规范自律、反映诉求、协调服务等,主要业务范围:
(一)倡导婴幼儿早期综合发展理念,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方针、政策。
(二)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和授权,开展婴幼儿托育或早教领域的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评定、行检行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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