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法规和规划,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规,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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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局综合文字、新闻发布和信息工作;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事项,并对改革任务推进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政策研究、法制宣传;承担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牵头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工作;承担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咨询服务;承担局党委日常事务和局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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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按《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机构改革过渡期内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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