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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检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高淳区
公众号ID:gaochunjiancha
公众号分类:法律
关于公众号:

“高淳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本微信号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订阅号,主要功能为新闻发布、检务公开、法律宣传咨询等。

开发/运营主体: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是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的国家检察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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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高淳检察是由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检察机关。2022年12月,徐进接任检察长职务,提出加强政治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的工作方向。该院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87万元,全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达340·10万元,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2024年承办市级检察工作汇报会,重点汇报服务乡村振兴成果并获人大代表认可,同年依法对非法捕捞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领导成员调整

2022年12月13日,经市委组织部决定,徐进被提名为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席晨同志不再担任检察长职务。席晨在离任发言中总结三年任期内法律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徐进在就职表态中提出加强政治引领、深化法律监督等四项工作规划。南京市检察院领导对此次人事调整给予高度评价,并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检。

财政运行情况

2022年度部门决算显示,该院"三公"经费总计支出45·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87万元(其中购置费17·98万元,运行费17·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涵盖差旅费14·22万元、物业管理费6·95万元等17项日常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247·63万元)和信息网络软件更新,全年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超过60%。

司法履职实践

2025年1月,该院依法对平小军、赵志伟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30日,严格遵循《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日常工作中通过门户网站"办案数据公开"栏目向社会定期披露案件办理信息,落实司法透明化要求。

重要工作会议

2024年12月18日,该院承办南京市暨高淳区检察工作汇报会,检察长徐进专题汇报服务乡村振兴的检察实践,包括办理涉农案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具体举措。全国人大代表邢青松等与会人员提出"提升检察品牌亮度""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等建议,南京市检察院专职委员肖水金现场回应将完善检察建议跟踪机制。

荣誉体系建设

2022年1月,该院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此项评选由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单位在思想道德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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