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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文体旅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高淳区
公众号ID:gh_165071bd4cc2
公众号分类:旅游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高淳文体旅”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属于旅游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官方账号。

开发/运营主体: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主体: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南京市高淳区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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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高淳文体旅是由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9〕13号),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区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局牌子。

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孔志辉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旅游业和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职能转变

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交由区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使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监管目录清单和责任清单,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健全审批和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及依据责任清单追责机制,实现集中审批与有效监管的无缝对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后勤保障、信访、人大和政协、12345工单、财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年度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

(二)公共服务科(文化艺术科)。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全区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推进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智慧旅游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行政编制

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区体育局专职副局长1名;区广播电视局专职副局长1名,区体育局局长、区广播电视局局长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任。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长(主任)8名。

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南京市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孔志辉

其他事项

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权力事项按《高淳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高淳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本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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