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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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市水利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机要、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劳动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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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宋怡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至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卜明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和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钟心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坚
总工程师:陆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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