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能与实践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该院依法履行刑事公诉及公益诉讼职能。2021年至2025年,办理案件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毒品犯罪等多个领域,其中2021年8月对赵成林等2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公诉。在公益诉讼方面,2024年10月针对许国香、李萍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及《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作出的司法实践。
案件办理情况
该院案件办理涵盖以下典型案件:
2025年5月对苏浩雷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24年2月对朱绍康、王怀法分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12月对张伟宁盗窃案提起公诉并一审宣判
2021年10月对陈军容留他人吸毒罪、夏壮壮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2023年1月,检察长肖楠通过“云开庭”方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体现信息化办案能力。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该院创新推出“红榆伞·检护未来”品牌,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会暨第81次检察开放日,联合教育、烟草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2025年5月联合烟草部门开展无烟校园保护行动,并通过法治沙龙探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同年承办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会,与陕西省政协专题调研组交流未成年人检察创新经验。
荣誉与交流
2022年1月,该院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2025年集体获评2项省级荣誉,干警刘治远、马恩斯分获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突出个人和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突出个人称号。对外交流方面,2025年接待常州钟楼区检察院、沛县检察院等单位参观,并参与全市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流程优化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