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89年8月,经地委、行署批准,成立抚州地区旅游局,为副县级单位,与行署外事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1997年元月,经地委、行署批准,抚州地区旅游局正式从行署外事、侨务办公室分出来,单独成立一个机构。对全区的旅游业进行更有效的计划、协调、监督、指导和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准确地行使行业管理的职能。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行政条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全市旅游市场开发,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市国内旅游的开发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县(区)旅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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