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抚州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林业和草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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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含离退休干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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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开发
局党组成员、市林科所所长:陈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林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带荣
副局长:李星华
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余剑辉
二级调研员:杨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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