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抚州市急救中心依据《抚州市中心城区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履行以下核心职责:
统一受理、调度、指挥中心城区院前急救工作
承担危重病人现场抢救与转运途中监护
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
实施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及急救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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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与编制
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抚州市急救中心编制内设急救科、调度科、培训科等职能部门。截至2024年,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人,涵盖急救医师、护士、调度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心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人员缺口,2020年至2025年间共发布3次招聘公告,累计招录院前急救护士、临床医师等岗位22人。
急救服务体系
中心构建标准化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包括:
通信调度系统:以“120”专线为唯一受理平台,配置专用调度终端
车辆装备标准:急救车辆配备监护型救护设备,安装gps定位系统
响应时效规范:白天3分钟、夜间5分钟内出车,15分钟到达现场
联动工作机制:与110、119等应急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运营管理
经费保障
中心运营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涵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人事管理
中心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招聘流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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