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检察一部
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除外)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
二、检察二部
负责贪污贿赂、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等刑事检察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除外)、知识产权保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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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曾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以及“重庆五一劳动奖状”、“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标兵院”、“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等荣誉称号,230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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