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规划和重大方案,为区委社会建设宏观决策服务。
(三)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四)落实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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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外事交流、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宣传、调研、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负责执法和普法教育。负责民政局年鉴,大事记及民政志的编写。负责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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