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参与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和调整,承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审核确认等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根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规则,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系统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法律援助、公证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方面。区委编办负责全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指导镇街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承担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的审核确认等工作。区司法局负责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承担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的信息公开。区纪委监委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监督,承担区级部门责任清单追责情形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