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将原区司法局的职责、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1.设5个内设股室,分别为:综合股、法规股、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大队、依法治区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股;
2.在全区8个乡镇、铜河街道办事处设立基层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乐山市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其主要职能: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依法应予法律援助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领导分工
张松涛: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综合股。
杨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依法治区秘书股、法规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王群: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协助分管综合股。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干部人事、全面深化改革、扫黑除恶、精准扶贫、妇委会、市域治理、创卫、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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