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负责牵头协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