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钟伟基,主持市方志办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叶小华,分管编审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黎俊红,分管人事秘书科,负责梅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工会工作;
副主任:陈旭芳;
党组成员、人秘科科长:邓柳茹,负责人事秘书科、机关支部和妇委会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
(二)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三)组织编纂《广东年鉴》(梅州部分)、《梅州市志》、《梅州年鉴》和地方志文献,组织市级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四)组织、指导市和县(市、区)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
(五) 组织培训全市地方志专职干部和地方志编纂人员。
(六)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
(七)规划、指导与组织实施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负责市情信息库建设和管理。
(八)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国家和省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