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根据鄂州政办发[2001]163号文件和鄂州编字[2005]75号文件精神,市规划局机构及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对重要详细规划以外的详细规划审批;指导居民区和城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更多「机构职能」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党务、政务和局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和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协调;负责文书处理、保密、文书档案和技术档案管理;负责规划窗口受理报建资料的分送运转和跟踪协调、督办。负责《宣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核制定;负责机关财务及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基本系统地人事、劳资、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人政协提案、议案;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派出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规划局规划分局组建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3〕73号)、《关于调整各区规划分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鄂州编字〔2013〕8号)和《关于印发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华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编字〔2013〕38号)精神,各分局设置如下:
(一)城区规划分局,加挂市规划监督局、鄂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牌子;
…更多「派出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