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党务、政务和局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和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协调;负责文书处理、保密、文书档案和技术档案管理;负责规划窗口受理报建资料的分送运转和跟踪协调、督办。负责《宣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核制定;负责机关财务及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基本系统地人事、劳资、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人政协提案、议案;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
负责落实项目选址地点的规划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负责审查建设用地总平面布置,落实法定的定性、定位、定界、定量管理;协调建设用地内外关系;负责提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和划定建设用地规划绿线图;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道路设计、附属设施和各项管线工程进行规划审查及规划实施的控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设计的审查;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建筑红线图;负责各类建筑项目的放线工作。协调建筑工程的内外关系,组织建筑方案竞赛评选。下达指令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任务;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监督。
测绘管理科
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审查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城市测绘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基础测绘工作及数字城市工程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测绘任务的下达登记和质量检查;负责全市区域内测量标志的管理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各种图、册管理和审查编制;负责测绘资料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法制科
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起草和报批地方性规章;负责履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实施监督;参与建设项目的验线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协调规划建设纠纷;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查处破坏测绘标志的违法行为,会同新闻出版部门查处违法出版图、册的行为;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审定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按集中审批原则。审批个人建设申请,组织对个人建房实施规划管理;负责《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工作;落实国家私房建设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地方私房建设规划;协调处理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关系;负责老城区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批前听证。
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负责统一受理单位或个人申报的规划报建文档图件;负责规划报建咨询服务;负责对收受申报的材料进行审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登录,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材料;负责受理和初审报件的分类汇总及时传送局办;负责对重点项目提供及时快捷服务;负责受理报建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对外统一发放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及时收集和反馈情况。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