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社会宣传等工作;联系宣传系统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
(三)制定全市各个时期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五)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各涉外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协调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六)协同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市宣传文化系统属市委管理的干部。对旗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全市宣传队伍培训规划,全市宣传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七)承办全市各级、各类出版物的审批和重要新闻稿件、文艺作品的送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