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草拟全区统计工作规范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各镇、区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管理全区基本报表;拟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区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镇、区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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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局制度、统计标准;草拟全区统计工作规范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管理统计法制文件和行政文书;组织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完成上级统计执法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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