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办公自动化、目标管理、保密、党建、信访、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接待、对外联络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业务,负责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
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区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培训工作。负责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专家管理和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产业发展股。拟订我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基层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包装、创新、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推进文化和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负责文化、旅游统计与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
(三)文化股。组织拟订艺术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文物博物管理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现的优秀文艺作品和代表区级以上水准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艺术院团、演艺企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区范围内的传承弘扬。指导艺术普及及基层群众文艺活动。指导全区旅游演出的创作与演出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公共服务的协调工作。推进全区文化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推动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发展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监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阵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与利用等工作。协调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文物征集、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负责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检查,督查、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文化新生态发展。
(四)广播电视股。拟订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等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广告播出。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创优、评奖。承办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率频道申请、撤销、技术参数监督、台标监督等工作,规范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程序。加强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工作。监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指导推进媒体融合。承担指导、协调全区性重点宣传活动、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应急播报和安全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体系、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技术保障工作。
(五)旅游股。拟订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行业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旅游公共服务的协调工作。推进全区旅游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指导旅游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国家a级景区质量等级、乡村旅游、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的相关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旅游新生态发展。
(六)宣传推广和市场管理股。负责拟定文化和旅游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文化和旅游形象、产品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的宣传工作和营销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开展普法宣传等社会工作。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统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