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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村地区检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山西
公众号ID:dcdqjc01
公众号分类:法律
关于公众号:

“董村地区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属于法律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响应高检院和省院的号召,董村检察院微信将发布本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相关工作信息。

开发/运营主体: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是山西省运城市的检察院。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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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董村地区检察是由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1983年9月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1985年3月正式成立于永济董村农场,2011年6月迁至运城市盐湖区现址。该院主要负责对永济监狱等监管场所的执法监督,2014年起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直接管理。

成立初期承担永济监狱及劳教场所监督职责,2013年劳教制度废除后调整为监狱专项监督。现设办公室、三个检察部,涵盖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及法律监督等职能。2024年完成领导班子调整,王海军任党组书记并提名为检察长,同年对永济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作为垂直管理机构,其人事任免需经省级人大审议,2024年张贵仁被任命为副检察长及检委会委员。

发展历程

1983年9月,经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在永济董村劳改、劳教场所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人民检察院,名称为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

1985年3月9日,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地址位于永济董村农场办公区东小院内。

2011年6月,按照高检院“两房”建设整体要求,机关整体迁至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新址,占地面积2445平方米。自成立以来,担负着对山西省永济监狱、山西省永济董村劳教所、山西省永济于乡劳教所的执法监督任务。

现任领导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勇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杜占华
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白冰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负责人:

(一)办公室 负责人:王 铎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外事、督办、财务和装备规划、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奖励、工资、职称、警务、离退休、党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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