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指导本区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落实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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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调研、档案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提案议案、信息公开、民政科技、标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地方志、年鉴等撰写工作。负责应急、信访和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基建、资产、后勤、车辆、安全保卫等综合性事务工作。
(二)法制科(综合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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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李小洁:区委社会工委副书记、
张松青:区民政局局长
姬峰:区委社会工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李金梅:区民政局副局长
龙安辉: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曲燕中:区委社会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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