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负责落实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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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人事股)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点:象山二路19号东宝区医疗保障局2楼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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