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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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保密安全、信访等工作;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工作。
(二)综合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制度,组织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初审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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