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教育局百科
东宝区教育局是东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办文〔2010〕17号)和《中共东宝区委 东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文〔2010〕13号)设立。该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负责统筹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督导等14项职能。办公地址位于东宝区金虾路6号,现任负责人为杨军。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90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82·5%。
该局持续推进教育强区建设,2024年新建实验小学新校区等教育设施,实施教师交流轮岗139人次,学前教育普惠率提升至91·6%。2023年印发《东宝区中小学教育数字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智慧教育平台与人工智能课程建设。2025年规划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深化“双减”治理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计划完成12所农村学校校舍改造。
职责调整
(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有关实施意见、措施、规章。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内设机构
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文书的运转和保管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及各种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制定全区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协调教育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有关教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综合编报工作;负责教育法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国内外教育动态和教育改革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教育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维稳工作;分析研究和预测学校不稳定因素,指导学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教育系统有关防范等组织问题的工作; 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人员编制
东宝区教育局机关编制21名(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1名。
公众号主体介绍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东宝区教育局是由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是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有关实施意见、措施、规章。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内设机构
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文书的运转和保管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及各种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制定全区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协调教育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有关教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综合编报工作;负责教育法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国内外教育动态和教育改革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教育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维稳工作;分析研究和预测学校不稳定因素,指导学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教育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等组织问题的工作; 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13日,被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评为“荆门市2019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