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标准、战略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政策规划。贯彻实施加强知识产权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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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督察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承担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行政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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