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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督察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承担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行政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的指导应用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  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承担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推进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各类档案的整理;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三)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查处不正当竞争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落实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工作。实施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办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解处理商标纠纷。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组织推进商标战略。

  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及合作促进。

  推进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执行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协助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推进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落实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盐经营质量安全。负责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类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担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和乳制品生产、流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实施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检查制度。对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实施监管以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流通环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组织药品抽样、送检和依法处置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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