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作为市级旅游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九项法定职责:
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编制实施全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组织旅游形象宣传与市场促销活动
开展旅游资源普查与开发指导工作
监督实施旅游行业服务标准体系
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
指导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
执行出入境旅游政策规范
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与服务
组织架构
部门实行"一局两所"管理体系:
局机关:设置综合科负责行政协调,规划发展科承担产业政策研究,市场开发科主抓产品推广,监督管理科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处理旅游投诉案件,2016年数据显示共受理咨询投诉127件
旅游信息与综合服务中心:运营德州市旅游政务网,2018年披露累计发布行业信息2300余条
预算与决算
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旅游公共服务:
2014年:总预算167·27万元,安排"三公"经费3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10万元
2015年:决算支出709·22万元,旅游业管理支出占比99·8%
2017年:预算总额878·0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包含旅游宣传片制作等
2018年:财政拨款915·97万元,市场开发专项经费较上年增长18%
2019年:设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
重点工作
近年主要推进三大领域建设:旅游市场监管:
实施旅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2015-2017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9次
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智慧旅游建设:
开发'德州旅游'手机客户端
完成4a级以上景区智能导览系统建设
2018年实现旅游数据实时监测
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工业旅游示范点12处
创建省级旅游特色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