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制定全区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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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人事、督查、机要、保密、考核、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和信息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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