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财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我市地方性审计制度。
(二)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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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卫、保密、信访、信息、宣传、外事、新闻发布、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机关管理方面综合性文件;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金审工程”,负责机关政务网络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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