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运转、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会务组织、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督导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绩效考评相关工作。负责体育宣传和发布重大体育新闻,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归口的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体育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调查研究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负责改革创新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改革。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系统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体育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组织全市体育系统法治教育。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本系统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负责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社会体育组织指导,负责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管理,指导和推动各行业、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负责举办各类国际、国内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四)竞技体育处。负责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优秀运动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和竞赛计划,负责各项目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认定,研究指导全市重点体育项目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拟订训练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分级、分类训练体系,组织开展运动员注册和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管理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和参赛工作。负责全市竞技体育赛风赛纪工作。负责协调足球竞赛、训练、普及工作。
(五)科技教育与青少年体育处。负责拟订全市体育科技、教育和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及政策,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传统体育学校、青少年业余活动开展,负责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活动开展,负责青少年体育活动进校园。指导和监督学生体育健康标准的实施和学生体质监测。负责开展体育科研和体育文化研究。负责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指导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校、各项目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学生体育工作和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六)体育产业处。负责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展体育产业统计,指导体育产业发展,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监管体育市场,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
(七)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外事服务、统战工作等。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体育行业纪律作风和文化建设,负责对口交流合作与扶贫工作。负责制定教练员、运动员参加全国、省比赛奖励办法和标准,指导市优秀运动员的招聘和退役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