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枢纽、站场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营运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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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系统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和人口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宣传报道、统战、对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史志、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负责督办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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