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市残联机关设置3个职能部室: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部室关系,制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办公会及本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承办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财务工作及车辆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残联系统的统计、审计工作;经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开展职工培训;综合残联工作的上报下达;接待处理信访;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综合研究和信息分析,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和重要文件、报告;开展法制建设和检查落实工作。
二、 组织宣传部
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厂矿基层残联组织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组织落实福利措施,开展社会保险;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听取并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残疾人社团组织的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提供残疾人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开展和管理国际合作项目;开展对外宣传;办理日常涉外事务;指导基层残联外事工作。
三、 康复教育就业部
组织制定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发残疾预防、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对康复成果进行统计、评审和表彰。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促进和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检查指导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监督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工作;收取和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兴办并指导基层残联兴办福利企业;开展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负责基本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