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区政府及区直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单位、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和业务开展。
6、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法律援助业务开展。统筹布局全区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全区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