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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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纪检监察是由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中国共产党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中共池州市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现任中共池州市委常委、池州市纪委书记,池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勇
人事任免
根据安徽省委决定:张勇同志任池州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律检查组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职务。
组织机构
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出)机构。
职能部门
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室和机关党委。
此外,设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1家直属事业单位。设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和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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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改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认真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现任领导
书记
张勇
副书记
卢文静、周纳新
纪委常委
吴风云、刘奇飞、唐志恩、陶和春
纪委委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良秀、卢文静、叶秉贵、史良来、刘杰(女)、刘奇飞、江龙珠、阮晓红、吴风云、吴明标、何建民、汪庆乐、汪善清、张勇、张少强、张杰明、张金萍(女)、陆启舟、周纳新、施正生、施慧春、桂建明、钱立芹、钱树勤、徐友华、徐成元、唐志恩、陶和春、黄晓林、盛国星、鲍恒球、檀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