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设立。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国防交通战备的职责、原市公路管理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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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执行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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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重要材料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查、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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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核销1名,暂保留1名,待空编后再予以核销。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指导、监督有关法规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按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二)郴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市交通战备办),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管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办事机构,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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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挑刺揭短”
为落实市纪委开展“监督方式改革创新年”和作风大整顿“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要求以及优质高效完成繁重而艰巨的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任务,6月17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召开了2013年全市交通建设质安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向各位监督员开门纳谏、真诚问计。会上通报了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作风大整顿和政风行风建设等相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来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村支委的5名行风监督员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对该处在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交通大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和造价管理及行风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行风监督员们希望交通质安部门再接再厉,更加关注交通建设民生,更加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并对市交通质安处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交通局纪委感谢各位监督员对市交通质安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市交通质安处加大教育培训、加大制度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切实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为交通大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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