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处理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统筹协调、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统计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公文审核、目标绩效管理、应急、综合治理、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本机关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全面依法治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翻译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重大政务督办工作。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三)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股。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拟定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建议。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办理区委、区政府涉法事务,办理本单位涉法事务。审查和起草行政合同,组织对重大复杂合同的论证。组织区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听证等工作。参与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项目建议等立法有关工作。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意见。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向区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人民调解员协会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矫治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重大问题。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培训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民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承办特许执业律师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承担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参与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承办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审查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事项。协调配合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政治部。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任免、干部监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表彰奖励、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