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综合岗
主要负责信息综合、材料打印校对工作;负责行政后勤、
对外事务联络工作;负责财务、考勤管理;负责信防、应诉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三)行政事业审计岗
主要负责审计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和与财政有拨款缴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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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对县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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