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扶贫开发方针、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本级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建议,指导、监督、检查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三)协调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储备工作,指导扶贫县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按规划项目捆绑整合使用资金;负责产业化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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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督办、文电处理、信息反馈、档案保管、机要保密、会议组织和党群、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监测科
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指导、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的申报、实施;拟订本级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建议;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并进行评估;实施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示范项目的推广和产业化扶贫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有关工作。社会扶贫科
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调联络中直、省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投放;负责扶贫开发的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工作;承办外资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培训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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