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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交警支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公众号ID:bsgajj_122
公众号分类: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巴彦淖尔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快速反映我市交管部门工作动态,车驾管业务动态。

开发/运营主体: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主体: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下属机构。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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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交警支队百科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987年10月,隶属市公安局,为准处级建制单位。内设政工科、车辆管理所等11个正科级机构,下设7个旗县区交警大队,管辖公路总里程15755公里,服务机动车34万余辆、驾驶人37万余人,承担交通指挥、事故处理及交通安全宣传等职能。2024年公共安全类预算支出达30780·32万元,执法办案经费因辅警工资调整同比减少55·92%。

该支队前身为交通监理机构,划归公安后构建三级管理体系,形成城乡协同的交通管理网络。通过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实现事故率稳定下降,累计培养自治区级先进个人16名,获评规范化标准大队、档案管理特级单位等荣誉。2010年组织开展“十佳交通民警”评选活动,提升队伍形象与警民互动,2024年参与城乡公交支线安全勘测,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

办公室介绍

巴市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自支队建立就已成立。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科室成员共13人。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的科室,主要负责文书的收发、分处、传阅督办、归档,文字材料的撰写、打印、校对等工作,并负责支队承办、召集的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同时对支队的车辆、规费的收缴,后勤、财务进行管理。职能多、任务重,责任大。

多年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办公室一次次圆满的完成了支队、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支队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了领导的好评。档案管理晋升为自治区特级,财务管理连年被内蒙交警总队评为先进,并多次被支队评为先进科室,科室民警先后有5人被上级部门记功、嘉奖

支队概况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于1987年10月由原交通监理成建制划归公安部门成立。二十多年来,交警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公安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重视与支持关怀下,在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工作思路,始终坚持“预防事故、缓解阻塞、综合治理、安全畅通”的方针,立足改革,锐意进取,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通过全体交通民警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巴彦淖尔市道路交通事故相对稳定下降,交通违法行为逐年减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警队伍的自身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宣传科

宣传科是巴彦淖尔市交警支队内设科室,是1994年3月由原安检科职能分解后成立的。成立初时为准科级建制,2001年底市编委批准为正科级建制。现有民警5人,借调工作人员1 人,其中设正、副科长各1人。

宣传科的重要职责是:1、向社会宣传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政策、规定;2、向社会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3、负责驾驶员日常教育及源头管理;4、负责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5、搞好社区交通安全教育;6、组织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交通管理及队伍建设情况。

车辆管理所

一、工作职责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是全盟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根据公安部和内蒙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规定,具体负责各项车管业务的开展。行使各项车辆管理职权,接受内蒙总队车管所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并对旗县级车管业务股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二、 业务职能

1、 民用机动车注册登记。

事故处理科

事故处理科是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内设科室,是1987年底随着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和支队同时成立的,成立初期为准科级建制,2001年底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升格为正科级建制,事故处理科现有民警6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4人。

事故处理科的职能是:

(1)负责全市交通事故案件、重特大事故疑难案件的研讨、评审工作,并检查、监督执法情况。

政工科

政工科是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内设综合科室,是1987年底随着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和支队同进成立的,成立初时为准科级建制,2001年底经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升格为正科级建制。政工科现有民警6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4人。

政工科的主要任务是:(1)了解掌握全市交通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命令;(3)审核、上报、总结、表扬全市交警立功受奖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工作;(4)做好全市交警队伍和领导班子考核及干部管理调配;(5)对全市交警进行政治、业务培训,负责检查交通民警的纪委作风和工作作风;(6)负责审核全市交警的警衔晋升和工资调级;(7)抓好支队机关的组织、党务、人事、政治宣传、工青妇、老干、信访、纪检等工作。

国省道大队

国省道城镇秩序管理大队是市交警支队的内设业务科室,设科长、副科长各一名,科室成员5名。

交通管理科是支队的一个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全市的交通标志、标线及城镇交通秩序的管理、路勤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维修和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工作。

几年来,在全科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上级和支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被支队评为先进科室。交通管理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交通管理的各项任务,使全市交通秩序有大的改观,为全市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企业信息导航

公众号主体介绍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巴彦淖尔交警支队是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于1987年10月由原交通监理成建制划归公安部门成立。二十多年来,交警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公安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重视与支持关怀下,在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工作思路,始终坚持“预防事故、缓解阻塞、综合治理、安全畅通”的方针,立足改革,锐意进取,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通过全体交通民警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巴彦淖尔市道路交通事故相对稳定下降,交通违法行为逐年减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警队伍的自身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支队介绍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隶属市公安局,准处级建制,领导班子设支队长1人,政委1人,副支队长2人,副政委1人,支队机关领导正职为正处级,副职为副处级。支队内设11个职能科室所,即:政工科、办公室、计财装备科、宣传科、法制督察科、事故处理科、车辆管理所、考试中心、特勤大队、国省道城镇秩序管理大队和驾驶员适应性检测中心,均为正科级建制,各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办公室、车管所设副科长2人。全市7个旗县区交警大队为市交警支队的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大队领导班子由4——6人组成,各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3人,临河、磴口、杭锦后旗、五原、前旗交警大队,还各设教导员1人。各旗县市交警大队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教中队、交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管业务中队、警务督查室、城镇中队、国道巡逻中队和公路巡逻中队(指省道、县道),各大队的内设中队为准科级建制,其余的股、室、所均为股级建制。

全市现有交通警察628人。其中支队机关108人,临河大队184人,杭后大队61人,乌后旗大队31人,乌中旗大队51人,五原大队60人,乌前旗大队53人,磴口大队46人。高速公路东线大队15人,高速公路西线大队19人。全市628名交警中,男民警499人,女民警129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97人,30——40岁的250人,40——50岁的207人,50岁以上的65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69人,大专文化程度的363人。全市交警共有科级以上干部179人,股级干部148人。

全市公路总里程为15755公里,其中高等级、次高等级公路2192公里,高速公路242公里,一级公路22公里;二级公路488公里,三级公路1254公里,四级公路2666公里;等外公路1050公里;农村公路4629公里;村道等级公路3212公里;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340663辆,其中大型汽车17337辆,小型汽车48400辆,挂车9283辆,摩托车214468辆,农用车51175辆,各类机动车驾驶人372407人。

交警支队是在市委、政府、市公安局和内蒙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下,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依法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管理内容包括交通指挥疏导、安全宣传教育、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驾驶员培训考试及非机动车、行人安全管理等,为确保全市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

二十多年来,支队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交警大队达标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被交警总队评为全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被自治区评为区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多次被临河区政府评为综治、计生和双拥共建先进单位,各旗县市交警大队也全部进入自治区规范化标准大队行列。民警中3人次荣立二等功,60多人次荣立三等功,有1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十佳优秀民警,有6人被评为全区“十佳”和百优交通民警,有8人被评为全区人民满意优秀民警,有16人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民警。

机构简介

支队办公室巴市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自支队建立就已成立。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科室成员共13人。

支队办公室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性的科室,主要负责文书的收发、分处、传阅督办、归档,文字材料的撰写、打印、校对等工作,并负责支队承办、召集的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同时对支队的车辆、规费的收缴,后勤、财务进行管理。职能多、任务重,责任大。

多年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办公室一次次圆满的完成了支队、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支队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了领导的好评。档案管理晋升为自治区特级,财务管理连年被内蒙交警总队评为先进,并多次被支队评为先进科室,科室民警先后有5人被上级部门记功、嘉奖。

车辆管理所 一、工作职责

车辆管理所

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是全盟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根据公安部和内蒙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规定,具体负责各项车管业务的开展。行使各项车辆管理职权,接受内蒙总队车管所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并对旗县级车管业务股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二、业务职能

1、民用机动车注册登记。

2、机动车过户、变更、转出、转入、抵押、行驶复驶、注销、延缓报废等业务。

3、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补、换发业务。

4、机动车定期检验业务。

5、机动车委托检验业务

6、《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换发业务

7、初次申请汽车类驾驶证业务。

8、增架汽车类驾驶证和汽车类驾驶证业务

9、驾驶证定期审验和到期换证业务。

10、驾驶证变更、转出、转入、补证、注销业务。

11、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

12、对港、澳、台、外国人申领驾驶证进行考试。

13、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业务。 事故处理科事故处理科是巴彦淖尔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内设科室,是1987年底随着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和支队同时成立的,成立初期为准科级建制,2001年底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升格为正科级建制,事故处理科现有民警6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4人。

事故处理科

事故处理科的职能是:

(1)负责全市交通事故案件、重特大事故疑难案件的研讨、评审工作,并检查、监督执法情况。

(2)指导协调旗、县、市交警大队完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处置和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3)负责上访、信访、复议案件的审查工作及责任重新认定工作。

(4)负责全市交通事故伤残人员的伤残评定,尸体检验及有关的技术鉴定工作。

(5)对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定期进行调研分析,找出规律和特点,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帮好事故预防工作。

(6)负责对全市事故处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工作。

(7)负责规化和配置全市事故处理勘查工具及技术装备工作。

(8)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事故处理,工作的内部规章制度及指示性文件。

(9)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理论、技术手段等方面的调研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勇于尝试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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