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青山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按权限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社会综合实践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初等校本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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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统筹安排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管理。承担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工作。协调组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对学校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及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对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教育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负责教育督导、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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