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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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指导、协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协调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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