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全区组织工作的有关政策,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组织工作。
2·承担自治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3·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制度,统筹推进企业、农村牧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4·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调整配备和管理等工作。
5·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制度。
6·研究制定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对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年轻干部和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7·负责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对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8·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录用调配、职务职级、考核奖惩、培训聘任和工资福利等工作。
9·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划制度。
10·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向自治区党委、中央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和建议。
11·协助中央和国家部委管理驻自治区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2·统一管理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13·完成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