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滨州市司法局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滨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滨州市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劳动教养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七)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审报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报管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十三)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