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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医保局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贵州毕节市
公众号ID:gh_663f3a08560b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毕节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毕节市医保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保基本、织密网和兜底线。该平台旨在帮助你更好的了解各级医保政策及相关信息。

开发/运营主体: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主体: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是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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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医保局百科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是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机构改革期间,整合原市人社局、卫计委、发改委等部门相关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医保基金监管,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指导药品招标采购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运行。该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管基金监管、待遇保障等业务,承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职责。

成立以来,该局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2021年获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强化医保基金监管。2024年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方案,明确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通过发布权责清单、开展巡察工作及信息公开报告等措施,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并主导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方案,统筹大病保险基金提取标准与报销比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退休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历任领导

原副局长:张俊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公众号主体介绍毕节市医疗保障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毕节市医保局是由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是毕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机构改革期间,整合原市人社局、卫计委、发改委等部门相关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医保基金监管,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指导药品招标采购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运行。该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管基金监管、待遇保障等业务,承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职责。

成立以来,该局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2021年获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强化医保基金监管。2024年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方案,明确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通过发布权责清单、开展巡察工作及信息公开报告等措施,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并主导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方案,统筹大病保险基金提取标准与报销比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退休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历任领导

原副局长:张俊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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