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 研究制度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 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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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及外事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定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处理、保密及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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