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范围
设立基金资助项目,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上海城市遗产保护事业,并兼顾周边地区的城市遗产保护事业,其中包括具有一定价值的古建筑、旧建筑的维修和再利用、古村镇的保护项目、城市历史地段的保护和发展,以及城市传统文化包括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工程 ;
资助和奖励对上海及周边地区城市遗产保护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设立固定的奖项以及资助申报的民间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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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理事会: 目前由 14 位理事组成,制定和修高基金会的章程,决定基金会的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通过年度报告和审查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代理理事会进行日常工作。
秘书处: 具体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共关系部:负责基金会与其他相关组织的合作,负责分支机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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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一、资助项目
根据我国遗产保护的现状和特点,将潜在的资助项目分为常设项目、年度项目和申请项目,其中常设项目和年度项目的内容由基金会组织和决定,申请项目则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常设项目
一) 上海老房子计划
主要针对上海众多非市级优秀历史风貌建筑的老房子,如工业厂房、私有的花园洋房和里弄等的维护和再利用,可根据资金和实际情况对特定建筑进行购买、改造和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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