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批复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决定
(2014年1月1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批复,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管辖本区域内的案件,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司法服务。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是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2014年12月24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挂牌,标志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管辖本区域内一审案件,上一级法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决定
(2014年1月1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批复,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管辖本区域内的案件,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