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推进部
负责落实中新双方成立的联合协调理事会、联合工作委员会和联合实施委员会三级工作机制所明确的重大事项;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中新示范项目相关协议;与商务部、新加坡贸工部等相关单位的联络衔接;统筹协调推进中新示范项目的规划和管理;督促检查中新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开展工作评估和检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人事、党建、后勤等工作。
(二)创新研究推进部
负责统筹中新示范项目政策创新和项目策划,研究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创新举措落地;开展综合评估、调查研究和借鉴新加坡经验等相关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参考;组织开展中新示范项目重大决策咨询和重点课题研究;统筹制定中新示范项目总体规划、工作计划、推进措施。
(三)金融服务项目推进部
负责金融服务领域具体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落实金融服务领域创新举措,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统筹协调金融服务领域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督促、统计和评估金融服务委员会的工作推进情况。
(四)交通物流与航空产业项目推进部
负责交通物流和航空产业领域具体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落实交通物流和航空产业领域创新举措,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统筹协调交通物流和航空产业领域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督促、统计和评估交通物流和航空产业委员会的工作推进情况。
(五)信息通信项目推进部
负责信息通信领域具体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落实信息通信领域创新举措,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统筹协调信息通信领域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督促、统计和评估信息通信委员会的工作推进情况。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