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2015年10月,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作为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挂牌成立。201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住建、林业等部门登记职责,颁发首份《不动产权证书》。2024年5月更名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隶属关系调整为自然资源局,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主要职责
执行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制定本地登记规范及流程
承担市本级及沙坡头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业务
建设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登记数据共享机制
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确权争议处理
组织架构
2019年机构改革后,设立5个副科级科室:不动产登记科、自然资源登记科、综合信息科、权籍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其中:
不动产登记科负责日常登记业务受理
自然资源登记科专项处理自然资源确权
综合信息科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数据
权籍管理科审核权籍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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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营
2016年起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8类登记业务。2017-2019年间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存量数据整合纠错项目。截至2025年,累计参与招投标项目8次,涉及'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等信息化工程。